基本信息
标题:
单位逾期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将受罚
规格:
1920 × 1080
存储大小:
103.19 MB - mp4
简介:
2007年04月12日 日前,市政府发布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凡在东莞市设立的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要为连续工作满6个月的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并非常明确规定,“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企业、单位,将被“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载用途:
个人使用/非商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