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标题:
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罚200元
规格:
1920 × 1080
存储大小:
71.29 MB - mp4
简介:
2006年5月2日 1、摩托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居各类车型事故的首位,而头部受伤是导致死亡的重要原因,对此,昨天(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将对不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进行罚款处罚。 2、《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摩托车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摩托车驾驶人有义务督促乘坐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头盔,即系扣牢固。在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情况下,摩托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摩托车。否则交警可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处罚。 3、此外,《条例》也明确规定,二轮摩托车只允许搭载1人,搭载时,乘坐人员必须在后座位置上乘坐,不得乘坐在燃油箱等位置。否则将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上线日期:
2025-05-06
下载用途:
个人使用/非商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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